
欠钱还不起被起诉会有什么后果呢
一、欠钱还不起被起诉会有什么后果呢
欠钱不还被起诉会有的后果:如果法院判决债务人,即被告返还欠款并支付利息的,那么被告应该在履行期内向原告支付相应款项,否则一旦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法院会直接在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扣划款项、拍卖、变卖不动产、动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。
二、欠钱不会被起诉后要怎么应诉
欠债被起诉了要积极应诉,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,待法院判决后要积极履行法院的判决书。诉宁网提醒您,积极想办法偿还债务,是债务人的责任。如果不执行判决书可能会被法院强制执行,如果无财产可执行的,经人民法院查明,债务人确无执行能力的,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,中止的情形消失后,恢复执行。
三、欠钱不还被起诉会不会影响到子女
欠钱不还被起诉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到子女,除非是构成了诈骗罪的。当事人因欠债被起诉后,按照判决书,及时向对方履行债务的,对子女不会产生任何影响,当事人未及时履行债务,被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的,对子女的读书问题会产生影响。被起诉后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,列入失信名单,子女无法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,会有影响。经过审判败诉,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间之内履行了相应的义务,不会产生任何影响。没有履行且对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,执行立案,身份由普通的原、被告当事人变成被执行人。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,涉及到隐藏、转移财产等逃避执行的行为,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。被追究拒不履行判决、裁定罪的刑事责任,很杭州要债公司大程度上影响子女尤其是未成年子女。
南汇是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的一部分,是上海市郊成陆较晚的地区。据《旧唐书》记载,713年(唐开元元年)在周浦、下沙一线重筑古捍海塘,故南汇西部地区当成陆于唐以前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陆地逐渐向东南延伸,沧海变桑田,宋、元时期,惠南一带成陆。1386年(明洪武十九年),明政府为防倭寇,在南汇嘴(今惠南镇)筑城,设守御南汇嘴中后千户所。1726年(清雍正四年)从上海县划出长人乡与下沙盐场建立新县,因县治设在原守御所南汇嘴,故县名为“南汇”。
2001年8月南汇撤县建区。南汇区位于长江口和杭州湾的交汇处,东临东海,南靠杭州湾与浙江宁波相望,北与浦东新区毗邻,西南与西部地区和奉贤、闵行交界。全区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总面积688平方公里,合并时为850平方公里,海岸线45公里。至2000年底(第五次人口普查),全区共有常住人口78万,户籍人口约69万,其中农业人口49.5万,非农业人口19.2万。合并时全区共有14个建制镇1个街道,10个开发区。